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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安全奖惩制度汇编(完整)

时间:2023-06-19 18: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建筑安全奖惩制度第1篇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安全奖惩制度汇编,供大家参考。

建筑安全奖惩制度汇编

建筑安全奖惩制度 第1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

根据本办法,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对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并对企业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受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和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同时,必须与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施工所必须达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必须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工程施工结束时,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将根据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平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整个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形式,凡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返还安全生产

保证金,并作为各项安全生产表彰的基本条件;
凡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之间的,返还75%安全生产保证金;
凡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70分)之间的,返还50%安全生产保证金;
凡考核得分低于70分,将不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施工结束前一周内向市建筑安全监察站提交考核申请,否则,将视为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70分)。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章制度,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违规违章行为,除按照《姜堰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给予记分处罚外,同时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经济处罚款项直接从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款项中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款不够处罚的,予以追缴。

第八条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在开展检查时,应以加强和促进企业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为目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安全监督人员不得少于2人。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工作

人员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违章、违规行为处罚中不得**、**、**,否则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姜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建筑安全奖惩制度 第2篇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本公司生产特点;
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
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臵;
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
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建筑安全奖惩制度 第3篇

为确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使施工现场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凡属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执行本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应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应保持检查记录。

第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通过安全检查达到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按照经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保持检查记录外,应对被检查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进行销案。

安全检查中查出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方必须立即整改。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被检查方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安全检查部门(或检查人)反馈信息,申请复查整改结果,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经常性安全检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作业班组长或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和健康状况。

项目部安全员或安全值日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在检查生产过程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施工设备机具、环境和人力资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存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质安部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按照所策划的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对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安全管理记录,及文明施工实施督促、检查,对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应跟踪验证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资料。质安部经理应对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目标管理实现情况,保持检查记录。

第六条:定期安全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或项目部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检查,属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带队,质安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质安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资料管理,应将逐项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方,巩固成绩,弥补不足,安全隐患由质安部负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结果。

建筑安全奖惩制度 第4篇

1、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

2、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情况应设专人进行检测,并作好观测记录备查;

3、在加固过程中,若发现结构、构件突然发生变形增大、裂缝扩展或条数增多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支顶并及时向安全管理单位或安全负责人发出书面通知;

4、对危险构件、受力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措施,并应得到监理总工程师的批准;

5、当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有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粉尘、噪音、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当使用化学浆液(如胶液和注浆料等)时,尚应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

6、化学材料及其产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储藏室内,并应密封存放;

7、工作场地严禁烟火,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现场若需动火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用火。

建筑安全奖惩制度 第5篇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

(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

(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

(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

(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三、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奖罚细则

1、处罚

(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xx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

(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m的,罚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

(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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